2008全國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工作會在江西贛州召開
發表時間:2009-06-23 文章來源:
4月28日,全國稀土指令性生產計劃工作會議在江西贛州市召開。國家發展改革委稀土辦、全國十個省區的稀土管理機構及重點企業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分析了2007年全國稀土工業總體運行情況和面臨的形勢,并對2008年稀土國家指令性生產計劃進行了說明。2008年,國家下達我省冶煉分離產品較去年增長10%。為了將稀土資源開發、投資管理以及出口等環節統一管理起來,必須控制資源的開采和超計劃生產,國家稀土生產計劃由指導性調整為指令性是國家加強稀土資源管理,實行總量控制的重要舉措。
會議指出,稀土工業仍存在有稀土消費結構不合理、重復建設和盲目競爭問題依然突出、資源和環境保護問題亟待解決、戰略資源流失等一系列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自2007年6月1日起對稀土金屬加征10%的出口暫定關稅。《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中限制外商投資的有稀土冶煉、分離(限于合資、合作);禁止外商投資的有稀土勘查、開采、選礦等。國土資源部明確申請稀土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以及申請擴大勘查、開采范圍的,一律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利用國債資金支持了一批稀土高技術應用和用先進生產工藝淘汰落后項目。這批項目總投資15.86億元,其中預算內資金補貼1.32億元。
會議強調,下一階段要重點做好的工作是:按照“加強領導、科學規劃;控制總量、節約資源;自主創新、優化結構;擴大應用、合理布局;企業重組、集約發展”的指導方針,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推進結構調整,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落實好國家生產指令性計劃。國家將適時出臺稀土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規范和促進稀土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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